(金边讯)金边市初级法院最终决定援引柬埔寨《刑事法》第495条款以 “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暂时监禁隆春先生。

金边市初级法院副检察官兼发言人古金龙先生向 Fresh News 透露,金边市初级法院调查官苏万森伟索先生经过依法审讯后,决定暂时监禁隆春先生。

隆春先生是于2020年8月1日中午被金边市警察局押送到金边市初级法院接受检察官的询问。

隆春先生是于2020年7月31日晚上因涉嫌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而被逮捕。

在被当局逮捕之前,隆春先生前往柬埔寨-越南边境的特本克蒙省,并发表了声明煽动说,在柬埔寨-越南设立新界碑,进入了柬埔寨境内约500米。

柬埔寨边境联合委员会在第一时间内发表声明驳斥隆春先生的指责,并认为隆春歪曲事实。

柬埔寨边境联合委员会认为隆春此举怀有恶意歪曲事实,误导国内和国际社会,毫无依据的指责王国政府对边境事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