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市初级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开庭审理一宗贩毒案,并宣判2名越南人的罪名成立,分别判刑20年和25年,罚款4000万瑞尔和6000万瑞尔。

金边市法院以“非法保存、运输和贩卖毒品”罪指控上述2名越南人。

这2名越南人包括:

第一:迈范典塔(译音),男,31岁,被判刑25年有期徒刑,罚款6000万瑞尔。

第二:罗塔丰(译音),女,31岁,被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罚款4000万瑞尔。

应提的是,这2名越南人涉嫌一宗贩毒案。肃毒局警方于2019年在金边市万景岗区万景岗2分区304号路打击了这起贩毒案,扣留了上述2名越南人,并查获约1公斤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