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市初级法院副检察官成贤先生于2020年8月1日下午决定援引柬埔寨《刑事法》第495条款以 “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起诉隆春先生,并将此案交给调查官依法处理。
金边市初级法院副检察官兼发言人古金龙先生表示:“继得到金边市警察局司法警察提交的案件后,金边市初级法院副检察官成贤先生对此案依法处理,并决定援引柬埔寨《刑事法》第495条款以 “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起诉隆春先生,并将此案交给调查官依法处理。若调查官如何决定将对外公布。”
隆春先生是于2020年8月1日中午11时被金边市警察局押送到金边市初级法院接受检察官的询问。
隆春先生是于2020年7月31日晚上因涉嫌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而被逮捕。
在被当局逮捕之前,隆春先生前往柬埔寨-越南边境的特本克蒙省,并发表了声明煽动说,在柬埔寨-越南设立新界碑,进入了柬埔寨境内约500米。
柬埔寨边境联合委员会在第一时间内发表声明驳斥隆春先生的指责,并认为隆春歪曲事实。
柬埔寨边境联合委员会认为隆春此举怀有恶意歪曲事实,误导国内和国际社会,毫无依据的指责王国政府对边境事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