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柬埔寨王国政府决定增加2个重大节日,即1月7日胜利日和11月9日独立节,这意味着从现在起,柬埔寨每年至少可趁在5个重要节日期间给囚犯赦免或减少徒刑。
这是根据 Fresh News 于本月13日获得西哈莫尼国王签发《王令》的消息。
《王令》第2章第3条款规定,柬埔寨每年可趁5个重要节日之际,赦免或减少徒刑给囚犯,包括:
* 1月7日胜利日
* 柬埔寨传统新年
* 比萨宝蕉节
* 独立节
* 送水节
该条款也说明了国王也可以在最重要国家节日或国家重大事件为囚犯特赦或减少徒刑。
《王令》的第7条款规定,获得赦免的囚犯必须是已服刑三分二刑期的,而减少刑期者则须已服刑三分之一刑期,而且他们在服刑期间已悔过自新。
至于被判刑终身监禁的囚犯,至少已服刑10年的刑期。
该条款也说明了关于减少刑期,具体如下:
一:被判刑1到5年有期徒刑的囚犯,可以减少刑期3个月;
二:被判刑5到10年有期徒刑的囚犯,可以减少刑期3或6个月;
三:被判刑10到20年的囚犯,可以减少刑期3、6、或9个月;
四:被判刑20到30年有期徒刑的囚犯,可以减少刑期3、6、9,或12个月。
五:至于被判刑终身监禁的囚犯,也可以第一次减少刑期,即降到30年有期徒刑。
《王令》的第9条款规定,一个囚犯在12个月内最多仅能获得1次减少刑期。在服刑至少一半刑期的情况下,囚犯可以多次获得减少刑期。
至于被判刑终身监禁的囚犯,也可以第一次减少刑期,即降到30年有期徒刑。随后还可获得多次减少刑期,然而该囚犯至少服刑20年的刑期。
应提的是,之前柬埔寨每年可趁3个重大节日之际,赦免或减少徒刑给囚犯,包括:
* 柬埔寨传统新年
* 比萨宝蕉节
* 送水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