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司法部国务秘书兼发言人金和平12日指出,失联的9名新冠肺炎患者若不及时出现,而故意逃避接受治疗,将面临被监禁10年。

金和平向 Fresh News 表示:“确诊新冠肺炎的患者为何要逃避接受治疗呢?此举不仅仅将破坏自己、自己的家庭,甚至将会传播到他人!因此,我借此机会转告失联的9名新冠肺炎患者必须早点出面接受治疗,否则他们将面临被监禁10年。”

卫生部于本月9日通报了9名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失联,截至本月12日,金边市政府尚未找到他们的下落。

金边市政府给予这9名患者在3天之内,即从12日起赶紧过来接受治疗,否则将移送法办。

应提的是,根据《新冠肺炎病毒和其他烈性且具有严重危害性传染病防控传播措施法》第8条款规定:

* 逃避接受必要的治疗或逃离卫生部指定的治疗场所或企图实施此行为,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500万瑞尔至1000万瑞尔罚金。

* 上述行为导致新冠病毒传染给他人的,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该法的第13条也规定:免除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形

* 该法也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任何人,如果此人向卫生官员或主管官员通报信息,或给予各项必要合作,旨在及时防止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可免除刑事责任或获得减轻刑事责任。

* 上述免除刑事责任或获得减轻刑事责任,亦适合于实施本法相关条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人的家属向卫生官员或主管官员通报信息,或给予各项必要合作,旨在及时防止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可免除刑事责任或获得减轻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