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金边市初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官贵绍于2023年9月8日下午宣判一宗案件的判决书,8名中国籍嫌犯涉嫌的绑架、非法持有武器等罪名成立,被判刑从18年至22年有期徒刑。

金边市法院高官员向《Fresh News》透露,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上述嫌犯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此外,这批嫌犯还被罚款共1亿柬币(约25万美元)。

无论如何,法院也允许所有嫌犯在法定期限内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应提的是,金边市法院于2023年9月5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援引《刑事法》第254条款和第490条款以非法拘禁和非法持有武器罪等罪名提控。

他们涉嫌案件的地点和时间分别是:金边市玛卡拉区威旺分区163号路SKY VILLA公寓、金边市朗哥区曾艾分区集茂住宅小区、金边市朗哥区曾艾分区宾发住宅小区,时间为2023年4月12至13日。

柬埔寨国家警察总署情报局等相关部门警方于2023年4月逮捕这批嫌疑犯,他们涉嫌绑架勒索同胞约1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