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继金边市初级法院决定释放涉嫌近800公斤毒品案的5名中国台湾人后,金边市中级法院总检察长武沙瓦决定提出上诉。

据 Fresh News 于2024年4月11日接到金边市中级法院发布的消息称:“金边市中级法院总检察长于2024年4月9日决定对金边市初级法院于2024年4月1日签发的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中级法院总检察长认为初级法院的判决可疑或存在不正常现象,拥有3个月的时间进行上诉。

应提的是,金边市初级法院近日发布一份通告称,涉嫌贩卖近800公斤毒品案,2名中国台湾人被法院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罚款4000万柬币。他们分别是:AN CHI WEI,男,32岁,台湾人;TUAN CHONG YUE,男,25岁,台湾人。

通告还说,另外,涉嫌该案的另5名被告的台湾人经过调查,决定宣告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