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 柬埔寨首相洪马内于2025年7月10日表示,柬埔寨早在古代便已建立用于治理社会与经济的法律体系,源远流长。根据历史记载和铭文学研究,柬埔寨的法治传统可追溯至扶南时代。
洪马内是在出席王国政府法律改革战略框架启动仪式时发表上述讲话的。他指出:“柬埔寨长期以来拥有一套用于管理国家社会和经济事务的法律体系。历史和铭文资料显示,从扶南时期起,柬埔寨即制定法律以治国理政,直至19世纪中叶引入法国法律制度。”
根据吴哥时期的铭文记载,当时国王将“法典”奉为至高无上的法律,并恪守其精神,将其象征性地置于头顶,以表达对法治的尊重。这体现出国王以道德治理国家的理念,被称为“法治之王”或“依法之君”。
洪马内表示,这一法律传统不仅反映古代国家治理的政治哲学,也体现人民基于信仰与宗教的政治意识形态。历代国王通过实践“十王法”(即君主应遵循的十项道德规范),为国家和人民带来和平、福祉、繁荣与昌盛。
他还补充,自1884年法国引入现代法律制度起,柬埔寨逐步过渡至法国式成文法体系,并于1947年首次制定法式宪法,标志着现代法律制度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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