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已被高等法院解散的原救国党至今仍然继续一而再,再而三使用法律禁止的党微(Logo)。与此同时,内政部警告原救国党继续使用党微或者党名都是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
原救国党是于本(2018)年2月27日利用了在该党在未被高等法院解散之前的党微进行发布了一份声明。该声明中表示欢迎欧盟的决定关于考虑对柬埔寨进行增加制裁,以及要求施放原救国党主席金速卡。内政部发言人乔速帕告诉《Fresh News》,原救国党继续使用,或者偷用原救国党在被高等法院解散之前的党微(Logo)是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是反对法院裁决的行为。
今年1月30日,柬埔寨国会也建议内政部部长苏庆采取措施对原救国党的议员偷用国会标志(Logo)进行发表文件。内政部最近也向金边市初级法院起诉“救国运动”的多位领导人,金边市法院正在对此案展开调查,包括调查涉及违法的“救国运动”在柬海内外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