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继今(5)日一整天在特本克蒙省德帮特隆监狱里的审讯后,法院决定发出《法令》继续扣押被告人、原救国党主席金速卡6个月。这是根据法院高官员于5日下午向《Fresh News》透露的消息。金边市初级法院高官员表示:“在今天一整天的审讯后,调查法官决定发出法令延期扣押金速卡,等待依法继续处理。”
金速卡的5位律师团中的一人宋速光律师也告诉《Fresh News》说,本周内,律师团将整理卷宗提出上诉,反对法院的上述决定。柬埔寨《刑事法》第208条文规定:“对于被法院以‘重刑刑事罪’指控的法人,被扣押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然而,在到期时,调查法官可以根据正当的理由发出法令,每次可延期扣押6个月。调查法官可以延期暂时扣押只有2次。” 法院官员也解释说,某个被告若被法院以“重刑刑事罪”指控,可能被调查法官扣押到18个月,只要具有正当理由的法令。
应提的是,继金速卡在一段视频中强调自己为美国效劳企图推翻柬王国政府曝光后,金速卡于2017年9月3日凌晨时分被柬政府当局逮捕的。金速卡被金边市法院以“叛国罪”起诉,并暂时扣押在特本克蒙省特帮隆监狱里。若此罪名被宣告成立的话,金速卡将面临被监禁从15年到30年之间。金速卡被法院按照《刑事法》第46条文指挥“重刑刑事罪”。这第46条文还规定,在犯罪最为严重的情况下,涉嫌重刑刑事罪的人可能被判处:第一,终生监禁的罪名;第二,是被监禁超过5年,但低于或等于30年。除了判处监禁外,还附加罚款。金速卡于2017年9月3日凌晨时分被柬政府当局逮捕的。随后,政府当局将金速卡押送到特本克蒙省德帮特隆监狱暂时扣押。2017年9月4日,3位检察官抵达特帮特隆监狱对金速卡进行审讯,当时也有金速卡的5位律师团在场。